项目名称:茶山镇无线电通信基站规划采购项目(二次招标)
采购编号:
评审日期:年月日
公示日期:年月日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供应商投标资格:.投标人应具备《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条件; .在中华人境内注册、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相应的技术及服务,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的供应商;在珠三角地区设有售后服务机构; . 投标人必须具备通信信息专业甲级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证; . 投标人必须具备通信测量专业乙级或以上工程勘察证书; . 投标人必须具备通信工程或无线通信专业甲级工程设计资质证书;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须主动填报投标之前三年内有无受各级管理部门的处分或处罚(含其授权服务的子公司、分公司等),如果不主动填报而被事后发现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按有关从重处理; .凡两家或以上供应商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有如下情况的,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为同一代表人的;()为同一股东控股的; ()其中一家公司为其他公司最大股东的;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人名称:茶山经贸办
采购人地址:茶山镇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茶山镇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茶山镇茶兴中号茶山镇采购中心
项目负责人:袁先生
联系电话:-
包号分包名称评审日期中标金额(元)中标供应商地址
A茶山镇无线电通信基站规划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年月日.无中标供应商无
附件:采购结果公示.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