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无线基站> 文章内容

燕郊某小区室内安装移动基站设备遭业主投诉

※发布时间:2024-3-6 11:11:53   ※发布作者:佚名   ※出自何处: 

  专注于燕郊本地生活资讯,为燕郊百姓提供便利的生活服务;业务咨询: (点击上方蓝字“燕郊网城”可关注我们)

  近日,有燕郊潮白人家的业主反映, 中国移动在该小区7号楼一单元105室房间内安装基站设备,私自改变商品房用途。 小区业主说 这些设备全天24小时运转,产生电磁辐射, 对周边居民的健康造成了严重危害,并且 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音从夜间持续到凌晨, 也已严重影响了周边居民的生活。一单元的业主多次找物业和移动公司交涉,要求移动公司将房间内设备移除,但是问题迟迟没有得到解决。

  关于通信基站建设问题,通过咨询律师我们了解到,依据《中华人民国电信条例》第四十五条和第四十七条: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可以在民用建筑物上附挂电信线或者设置小型天线、移动通信基站等公用电信设施。基础电信建设项目应当纳入地方各级人民城市规划和村镇、集镇建设总体规划。

  简单的说,就是在建筑物外墙上可以设置小型的设备,但是大型的基站设备是不允许的,更别说是室内了。

  根据国家环保总局1997年3月发布的18号令:一切涉及到电磁辐射影响的项目或活动都必须进行影响评价,此令发布前建成的,要进行补评。

  根据《国家电磁辐射管理办法》第20条,在集中使用大型电磁辐射发射设备或者高频设备的周围,按和城市规划要求的区域内不得修建居民住房和幼儿园等建筑。

  同时,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对物业公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卫生的等方面的问题应当有物业管理区域内持有1/2以上投票权的业主参加制订修改。

  参关管理条例,可以看出中国移动在燕郊潮白人家室内设置基站设备是不合理的,潮白人家的业主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自己的切身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