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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加强移动基站管理 服务全省经济建设

※发布时间:2021-3-9 5:10:43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纹身的忌讳和讲究短短二十年,中国的移动通信服务已走入千家万户,不仅成为科技进步、人类现代文明的,更成为国家经济建设、社会生活和人们交流信息所不可缺少的重要工具。

  在充分享受无线通信带来的便捷与舒适的同时,电磁辐射的负面效应即所谓的“电磁污染”越来越被人们所关注,移动通信基站电磁辐射的话题也被越来越多的人们所提起。对此,负责移动通信基站设置审批的管理部门—湖北省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领导、专家撰文介绍移动通信基站设置的相关政策以及移动通信基站电磁辐射方面的科普知识,以期达到释疑解惑之目的。

  宛如陆地上纵横交错的交通线,各种车辆各行其道,空中也有这样一张无形的“交通网”,无线电频率便是其中的一条条道,而承担着我省空中“交通网”管理职责的就是湖北省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随着无线电技术的进步,移动通信业务正向各行各业不断延伸和渗透,应用领域不断拓展,其发展水平高低是衡量城市信息化程度的重要标志之一。2008年以来,全省每年利用频率资源创造产值已达200多亿元,对我省经济建设起到了巨大的拉动作用。全省每年查处各类无线电干扰近百起,了用户权益和空中电波秩序。截止到2010年年底,省无委办审批并监管各类无线万余座,其中移动通信基站6.8万余座,全省移动通信用户数达到4000余万。

  省无委办为了促进移动通信的健康发展,更好地服务社会大众,在我省移动通信基站建设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进行了一系列有益的探索,建立了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湖北省人民于2004年11月8日颁布了第271号省人民令—《湖北省移动通信系统基站管理办法》。该办法的实施对于移动通信基站的建设、移动业务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引导与推动作用。

  随着第二代移动网络的进一步优化和第三代移动业务的全面展开,又迎来新一轮的基站建设。2009年、2010年全省每年新增基站1万多座,创近十年之最。当然,移动通信事业的高速发展,也引发了较多新的问题,面临诸多挑战:一是基站建设法规不尽完善,因此,还需要进一步修改完善基站管理办法和相关的实施细则。二是城市总体规划与基站建设不协调,运营商无法在最适合的地方建设基站,部分基站和城市景观很不协调,致使每年有一定数量基站拆迁。三是基站选址难、续约难,让运营商。四是因市民对基站辐射有顾虑,投诉日趋增多,投诉手段也从争执、投诉,发展到集体。五是室内分布系统重复建设给三大电信运营商通信网络造成了不少的资源浪费。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省无委办开展了基站建设管理专项的调研并召开了座谈会,听取小区居民代表、我省基层移动通信运营商以及始终关注移动通信基站建设与管理的省政协委员的意见与,在借鉴了兄弟省市基站管理的先进,请教了高校的专家、学者,总结了多年来我省无线电管理经验的基础上,认为要抓好基站管理,使之更好地服务湖北经济社会建设,必须在管理、管理模式和管理方法上不断创新。

  一、创新管理 进一步完善《湖北省移动通信系统基站管理办法》专项规章及一系列实施细则,明确基站是城市基础设施的法律地位,基站站址资源的原则,将基站建设纳入城市建设规范,阐明共址基站和集约化基站的建设方法。强调基站设置的选址要注意与周边建筑物相协调;在具有民族风格的古建筑群区域设置基站时,要注意适当的隐蔽性,并使基站的造型与具有民族风格的古建筑群相协调。移动基站设施共享建设有利于需要、社会和谐需要、资源需要、建设成本需要等,达到能源节约、生态,增强竞争力,实现可持续稳定的发展。

  努力从法规的层面上,理顺、调整好部门、运营商、业主之间的法律关系,明确部门的监管职责,依决因各种利益纠纷所引起的矛盾,保障移动基站建设的推进,促进社会和谐。

  积极支持移动基站建设新技术应用,改变传统普通移动基站的建站模式,支持容量大、安装简便、资源节约型、友好型的通信基站设施的推广与使用。

  二、创新管理模式 拓宽无线电管理的外延,提升无线电管理的行政执行能力。变完全由运营商通过市场方式被动建设基站为和运营商共同通过规划引导、主动建设基站的方式,将基站建设管理融入现有的管理系统中。

  首先完善各类基站的建设审核程序,对于需整改、迁移的基站,也需制定相关的政策和措施,以利于整合和优化基站的布局。

  其次是将基站建设工作前移,强调推行基站与城市建设项目同步规划、并与施工方同步对接,同步投入使用。这样既节约建设成本,又工程质量,从而形成多方共赢的局面。

  目前,省无委办正通过有关职能部门制定湖北省《室内无线电信号覆盖系统建设规范》的地方标准,也正是管理模式创新的大胆尝试。

  三、创新管理方法 为了进一步管好移动通信基站,省无委办完成了《湖北省无线电频率台站管理系统》平台的构建和《湖北省无线电频率台站电磁兼容分析系统》的部署,实现了对全省移动通信基站管理工作的远程化、计算机网络化。建成了覆盖全省13个市州的无线电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了无线电频率台站管理的国家、省、市联网。同时,积极利用频率资源和法律、行政、经济和技术相结合的无线电管理方式,支持和服务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发展,为运营企业服务,为制造企业服务。

  在创新管理手段的同时,省无委办全面创建文明单位,开展全员岗位练兵活动,实施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创建台站管理激励机制与工作月报制度,举行全省范围的无线电管理知识竞赛,使无线电管理工作步入科学化、制、规范化的轨道。积极与有关部门协商,共同制定有利于无线电管理行政执法的配套性规章,着力加强无线电管理监督能力建设,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

  在大力做好移动通信基站管理工作的同时,省无委办邀请省政协委员、广泛联系各大运营商、和市民代表,听取他们对基站运营管理工作的思与。充分利用网络、电视、报刊等宣传基站电磁辐射科普知识,公布移动通信基站的审批流程,引导人们科学看待基站辐射问题,帮助社会大众走出基站辐射认识盲区。并把每年的九月定为“无线电管理工作宣传月”,向全社会宣传普及无线电管理的法律法规以及移动通信基站在促进各行各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提高社会大众对移动通信基站的社会认知程度。

  随着“三网融合”的逐步推进,移动通信TD-LTE商用的步伐加快,传感网、物联网的初见端倪,可以预见:移动通信基站的建设尽管还会面临各种问题与挑战,但我们未来的基站建设定会枝繁叶茂、生机盎然。“陈舟侧畔千帆过,病树前头万木春”,只要我们广大的无线电事业同仁们群策群力、埋头苦干,广集社会之力,狠抓无线电管理工作创新,就一定能将移动通信基站建设稳步地推向前进!

  人类的地球本身就是一个大,它表面的热辐射和都可产生电磁辐射,太阳及其它星球也从外层空间源源不断地产生电磁辐射。

  而人为的电磁辐射主要来源于各类用电设备,如电视发射机、微波、雷达、移动电话机、无线对讲机、移动通信基站、微波炉、磁共振设备、电视机、计算机等。

  当电磁辐射能量超过一定限度后,就会逐渐出现负面生物效应,可能影响人的身体健康,于是就成了大家所说的电磁辐射污染,即过量的电磁辐射就变成了“电磁污染”。“电磁辐射”与“电磁污染”是两个不同概念。

  由电磁辐射概念可知,电磁辐射其实是一种能量,它对的影响程度主要取决于能量的强弱,其强度大小的量纲单位主要有功率密度、电场强度、磁强度:

  功率密度:指单位时间、单位面积内所接收或发射的高频电磁能量,单位是瓦/米2(W/m2),在高频电磁辐射评估时功率密度常用微瓦/平方厘米(μW/cm2)表示。

  磁强度:表示单位体积、面积里的磁通量,用于描述的能量的强度,单位是特斯拉或高斯(T或Gs)。

  我国为了控制电磁波对的污染、人民健康、促进电磁技术发展,制订了《中华人民国国家标准电磁波卫生标准》《GB9175-88》。通常采用电场强度V/m和功率密度μW/cm2作单位。

  我国历来重视社会大众公共安全,并颁布了《电磁辐射防护》(GB8702-88)。该的电磁辐射限值标准比国际标准要严格许多(见表1,通常用于射频段),并将标准限值确定为40μW/cm2。

  从表1可知:我国的辐射限值标准仅为40μW/cm2,比国际非电离辐射委员会和欧盟国家标准严格10倍以上,比标准也严格5倍。

  微波炉、电吹风、手机在使用距离内电磁辐射值较大。微波炉在门缝0.3米处的辐射典型值为18μW/cm2,大于一级标准区域限值;电吹风风口0.1米处的辐射典型值的上限达8.0μT,大于标准限值【0.4微特斯拉(μT)】。电吹风使用中引起的人体生物效应是否大于其它电器呢?未必,因为电吹风的工作频率较低,远低于微波炉、手机的工作频率,因此,没有必要夸大电吹风电磁辐射值对人体的影响,使用电吹风。

  微波炉在之后要离开至少1米远,孕妇和小孩应尽量远离微波炉; 手机在使用时,应尽量使头部与手机天线的距离远一些,最好使用分离和话筒接听电话。

  不要把家用电器摆放得过于集中,或经常一起使用,以免使自己在超剂量辐射的危害之中。特别是电视、电脑、冰箱等电器更不宜集中摆放在卧室里。

  当电器暂停使用时,最好不要让它们处于待机状态,因为此时可产生较微弱的电,长时间也会产生辐射积累。

  电信运营商从满足更多移动通信用户需求的角度出发,需要着重解决网络通信容量的问题。移动通信网络中扩容的基站越多,则单基站发射功率越小,覆盖范围越小,电磁辐射也越小。在一定区域内,蜂窝越小,越密集,通话容量就越大。基站的密度越大,基站发射的功率就越小。同时,与基站越近,手机发射功率也越低。也就是说,基站建得越多,人受到通信设备的辐射反而越小。

  移动通信系统基站的审批必须遵守《湖北省移动通信系统基站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指出:基站设置单位在基站设置前,应向省无线电管理机构提供下列资料:①设置基站的书面申请;②相关的申请表和技术资料申报表;③设置基站使用的发射设备的型号核准证书;④基站站址的电磁测试报告等。省无线电管理机构对基站的站址、使用频率、发射功率、电磁和网络配置等进行审查和电磁测试与电磁兼容分析。运营单位撤销、停止使用基站,应当向省无线电管理机构办理相关手续。基站试运行30-90个工作日后,省无线电管理机构依据组网技术设计文件和审批核定的项目,对网络规模、站址及设备参数进行核准;依据国家有关技术标准,组织对基站设备的射频指标进行检测。验收合格后,由省无线电管理机构发给《中华人民国无线执照》。来源湖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