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式基金增加
龙江银行
为
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本公司
”
)与
龙江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
简称“
龙江银行
”)
签署的
基金销售服务
协议,自
201
6
年
6月30日起,本公司将增加
龙江
银行
为旗下部分式基金销售机构并开通相关业务。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适用基金及业务范围
投资者可通过
龙江银行
办理列表中对应基金的
相关
业务,具体的业务流程、办理时间和
办理方式以
龙江银行
的为准。
编号
基金代码
基金名称
申购赎回
业务
定期定额
投资
转换
业务
1
000009
易方达天财货币市场基金A
开通
开通
开通
2
000010
易方达天财货币市场基金B
开通
不开通
开通
3
000647
易方达财富快线货币市场基金A
开通
开通
开通
4
000648
易方达财富快线货币市场基金B
开通
不开通
开通
5
000704
易方达天天增利货币市场基金A
开通
开通
开通
6
000705
易方达天天增利货币市场基金B
开通
不开通
开通
7
000789
易方达龙宝货币市场基金A
开通
开通
开通
8
000790
易方达龙宝货币市场基金B
开通
不开通
开通
9
110006
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A
开通
开通
开通
10
110016
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B
开通
不开通
开通
二、
关于本公司在
龙江银行
推出旗下部分式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指投资者可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
款时间、扣款金额,由指定的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
扣款,并提交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长期投资方式,该业务相关如下:
1.除另有公告外,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与日常申购费率相同。
2.定期定额投资每期扣款金额:投资者通过
龙江银行
办理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起点金额
为100元。龙江银行
将按照与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期约定扣款日、扣款金额扣款,并在
与基金日常申购业务相同的受理时间内提交申请。若遇非基金日时,扣款是否顺延以龙
江银行
的具体为准。具体扣款方式以龙江银行
的相关业务规则为准。
3.基金的注册登记人按照基金申购申请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
申购份额通常将在T+1工作日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者的基金账户,投资者可自T+2工作
日起查询申购成交情况。
4.当发生申购或暂停申购的情形时,除另有公告外,定期定额投资与日常申购按相
同的原则确认。
5.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其它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龙江银行
的有关。
三、
重要提示
1.
本公司所管理的尚未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式基金及今后发行的式基金
是否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并另行公告。若今后
龙江银行
依据法律法规
及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对
定期定额投资起点金额进行调整,在不低于本公司对各基金设定的
定
期定额投资起点金额的前提下,以龙江银行
最新为准。
2
.
基金转换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的条
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同
一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基金转换业务规则与转换费用请
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及相关公告。
3.
根据相关公告,自
2014
年
6
月
3
日起,易方达天财货币市场基金对机构客户暂
停
A
类份额所有销售机构的申购、涉及
A
类份额作为转入方的基金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对于机构客户在全部非直销销售机构提交的
B
类份额的申
购和转换转入申请不予接受,该基
金有权确认失败。其他相关请见本公司发布的相关公告。上述如有变化以本公司最
新公告为准。
4.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
龙江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省市道里区友谊
436
号
办公地址:省市道里区友谊
436
号
代表人:
联系人:闫勇
电话:
7
传真:
6
客户服务电话:
4006458888
公司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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