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节快到了,你家孩子有加入献“爱心月饼”行列吗?近日,广州部分学校的家长为买月饼,颇费周折他们要完成孩子交代的作业征集月饼献爱心。学校发出“自愿捐献”通知,家长心理很微妙,感觉完成“任务”。(9月16日《法制晚报》)
虽然学校信誓旦旦地表示,捐献月饼属于“自愿行为”,可是在很多家长看来,这种自愿根本不可能实现,很多家长担心不捐月饼以后孩子被老师“看不起”。正是基于这样的考虑,一些家长不得不勉为其难,为孩子购买月饼。
照理说,中秋将至,到福利院为孤寡老人捐献月饼,是一次很好的爱心教育,有利于培养学生的爱心意识,可是广州市这些学校的捐月饼行为却让爱心变了味。
首先,既然学校声明捐月饼是自愿行为,为何要用发通知的形式告知,通知是一种带有强制性的指令,这种不顾个体家庭差异一味统一指令的行为与自愿捐献相,带有明显的强制意味。其次,既然是献爱心,为何不接受散装月饼,而要求月饼包装完整,难道散装月饼就不能体现学生的爱心了吗,这样的要求不是家长去购买价格昂贵的高大上品牌月饼吗?这种行为不仅增加了家庭负担,还容易在学生中形成攀比炫耀心理。再者,既然是自愿行为,就应该根据个人能力量力而行,捐什么样的月饼,捐多捐少均是爱心体现,学校应该给予相同的肯定和鼓励,可是学校却将各班级捐献月饼的数量进行排名,这种公开排名使捐献月饼的爱心活动变成了班级之间的比赛,与自愿背道而驰,这些都足以证明,学校所言的自愿是无法实现的,是一种伪自愿。
此外,要求学生捐月饼,虽然是一次爱心教育,可是学生并没有经济能力,所捐的月饼大多是家长掏腰包,家长买来月饼交给孩子拿到学校献爱心,这种形式主义的捐献活动并不利于孩子树立正确的爱心观和奉献观,对培养学生的爱心意识到底有多少作用,值得怀疑。
学校中秋节献爱心没有错,但应该考虑到学生的经济情况,以及家庭的承受能力,不一定非要捐月饼,完全可以组织学生开展其他的爱心活动,比如,带领学生去养老院或福利院捡垃圾,打扫卫生,组织学生为老人举行一场文艺晚会,陪孤寡老人共度中秋,这些都是很好的爱心行为,不仅可以减少活动成本,减轻家长压力,还能培养孩子的爱心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