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电网:由架空线、电缆、杆塔、配电变压器、隔离开关、无功补偿器及一些附属设施等组成的,在电力网中起重要分配电能作用的网络。
通俗的话语:只要不在电网企业手中的配电网,不管现在有没有存在,只要电压在220千伏及以下,都属于增量配电网。
注释:增量配电网指的是“除当地国网(南网)电力公司以外存量配电资产视同增量配电业务”即,除电网企业存量资产外,拥有配电网存量资产绝对控股权的公司,包括高新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地方电网、趸(dun)售县等,未经营配电网业务的,可向地方能源管理部门申请并获准开展配电网业务,符合售电公司准入条件的,发行售电公司准入程序后,可开展售电业务。
趸售县:中国现有电力体制所决定的一种特有售电形式。国有央企大电网之外,部分地方电网(主要是县级)仍属地方资产,即县级供电公司,这些县级供电公司大部分在其供电区域内电源较少不能满足用电需求,只能向大电网购电,也就是他们从大电网买来电以后,再卖给区域内的用户,大电网卖给县公司的电就用一块电表计量,这种售电方式就称为趸售,并享受国家的趸售电价。
趸售电价:售电价根据当时实际执行的用电电价优惠30%的原则来确定(其中农业排灌电价优惠40%左右);
存量配电资产:指电网企业所拥有的全部可确指的资产,企业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无形资产都属于企业的存量资产。
为了促进配电网建设发展,提高配电网运营效率,按照“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体制架构,结合输配电价和电力市场建设,有序放开配电网业务,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运营增量配电网,通过竞争创新,为用户提供安全、方便、快捷的供电服务。
“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管住中间是指对具有自然垄断属性的输配电网环节加强监管、实行定价,确保电网公平、市场公平交易,有利于更好实现电网科学规划,发挥电网规模效益、提高管理效率,避免拆分式增加大量管理成本和协调成本。 放开两头是指在发电侧和售电侧实行市场准入,引入竞争,放开用户选择权,形成多买多卖的市场格局,价格由市场形成,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
增量配电业务项目管理流程有8个步骤——项目规划、业主确定、项目核准、项目建设、公网接入、价格核定、许可申请、配电运营。
项目规划解决的是项目生成的问题——增量配电业务到底怎么样发起。要明确的是,地方部门负责区域配电的整体规划,选择放开部分区域开展配售电业务,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电力市场,增量配电网项目须纳入省级配电网规划。
在《有序放开配电网业务管理办法》中明确——应当通过市场化机制公开、公平、的优选确定项目业主,明确项目建设内容,工期、供电范围并签定协议;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可依据规划向地方能源管理部门申请作为项目业主。
项目业主完成可行性论证并获得所有支持性文件,具备核准条件后向地方能源管理部门申请项目核准。地方能源主管部门依据规划及主体招标结果,按照核准权限核准项目。
项目业主取得核准以后,遵循“整体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就可以依据电力建设相关管理程序和要求开展项目建设,并接受地方能源管理部门监督。
电网企业按照电网接入管理的有关以及电网运行安全的要求,向项目业主无歧视电网,提供便捷、及时、高效的并网服务。
增量配电价格由省(区、市)价格主管部门依据国家输配电价格有关来制定。在配电价格核定之前,按售电公司或电力用户接入电压等级对应的省级电网共用网络输配电价扣减该配电网接入电压等级对应的省级电网共用网络输配电价执行。
拥有配电网运营权的售电公司在正式经营配售电业务前,向地区所属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申请电力业务许可证(供电类)。申请电力业务许可证(供电类)需要满足许可条件,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在招投标之时,对电力业务许可证申请具备的条件、人员、机构等条件没有硬性要求,但在申请业务许可证之时,对资质是有要求的。申请电力许可证的条件在互联网上是公开的,除了资质和必要的条件,还有两个要素,一是配电网项目经有关主管部门核准或审批,另一个是具有配电区域的划分协议书或意见。
在取得许可以后,拥有配网运营权的主体向配电区域内用户提供供电服务,并进一步创新运营机制和服务方式,为用户提供综合能源服务,获得配电和相关增值服务收入。符合准入条件的项目业主,可以只拥有投资收益权,而将配电网运营权委托给电网企业或符合条件的售电公司。
2016年10月11日,国家发改委下发《有序放开配电网业务管理办法》提出“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运营增量配电网,同时鼓励电网企业与社会资本通过股权合作等方式成立产权多元化公司经营配电网”,这是代表着配售电市场正式向社会资本完全打开。
②遵守电力交易规则和电力交易机构的相关,按要求向电力交易机构提供电力交易业务所需的各项信息;
商业模式:不仅仅局限于传统的配售电服务,还可以包括综合能源服务、用户智能用电、用户合同能源管理服务等其他增值服务;
在“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思下,增量配售电主体的参与将改变电力市场交易秩序,一方面打破电网垄断格局,分享电力工业红利,另一方面可以一定程度降低园区用电成本(地方、工商业用户积极参与的动因之一)。
发改委在发改经体〔2017〕2010号文《关于规范开展第二批增量配电业务试点的通知》中提出,增量配电网原则上指110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电网和220(330)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工业园区(经济开发区)等局域电网,不涉及220千伏以上输电网建设,增量配电网建设应当符合省级配电网规划,符合国家电力发展战略、产业政策和市场主体对电能配送的要求。与发改经体〔2016〕2480号文《关于规范开展增量配电业务试点的通知》不同的是,以电压等级作为划分原则,国家发改委实际明确增量配网包括了220kv的变电站,拓展了增量配网的经营范围。
国家发改委主抓电力体制与混合所有制,增量配网项目同时兼具电改与混改的双重属性。放开增量配网市场一方面打开一个上万亿的电力市场,另一方面也是推进国企的手段,两者与中央经济体制和国有企业的思相符。
按照是否拥有配网资产、发电资产,我们将售电公司分为发配售一体、发售一体、配售一体、售电公司四中类型,四者的市场竞争能力也将梯次递减。拥有配网资产的售电公司可以依托配网资产,增加用户黏性,其商业模式也以用户为基础,在售电服务基础上,衍生能效监测、节能、需求侧管理、金融资本服务等。当然,在目前电力市场中,能源服务市场尚未形成,服务供给多停留在企业发展规划文案中。
配网的核心价值正在不断放大,在收取配网费、容量电费、高可靠性供电收费等基础上,依托配网打造集售电服务、研究咨询、能源运维、节能服务、金融服务、分布式能源服务、配网投资运营于一体的综合能源服务商。
能源工作会议首次明确国家能源安全新战略——四个、一个合作,即推动能源消费、供给、技术和体制,全方位加强国际合作,有效利用国际资源,努力实现条件下的能源安全。在能源基础上,2018年实现三大变革:加快推动能源发展质量变革、能源发展效率变革、能源发展动力变革作,全力推动能源高质量发展。
十九大报告把能源工作纳入绿色发展体系,提出要建立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壮大清洁生产产业、清洁能源产业,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
电改和油气是近年能源领域启动的两项重要任务,尤其是电力体制撬动传统电力市场,改变电力市场交易格局,近万亿红利。自2015年启动新一轮以来,在强大自上而下推动力下,没有停步。从取得的成就看,全国已有22各省(市)开展电力综改试点、输配电价全国覆盖、新增1万家售电公司、33家电力交易中心、8个地区电力现货试点、近2万亿千瓦时市场交易电量、1000亿元成本下降空间、电力辅助服务市场正在建立。
向绿色、低碳转型是未来全球能源发展的大趋势,我国亦不例外。一方面,能源送出端需要通过创新,促进大型煤电和燃气机组角色转变,为大规模可再生能源的发展铺平道;另一方面,能源使用端通过大数据技术和智慧能源解决方案的创新,发展以多能互补智慧能源为主的新型分布式能源一体化生产消费系统,为能源综合利用效率的提高创造了有利条件。
2. 配电网是分布式能源一体化生产消费系统的核心。增量配电业务通过体制机制的创新,为配电网供电服务与多能互补智慧能源系统的结合发展扫清了障碍。与此同时,增量配电业务的创新服务正在倒逼存量配电网服务水平的提升。由增量带动存量,无疑对于我国终端能源生产消费方式的全面升级具有重要意义。由此可见,增量配电业务既带动了配电产业价值的提升,又促进了能源“四个”的有效落实。
虽然社会公用事业属性了配电服务的收益水平,但是增量配电业务的目的就是为了激发市场活力,提升配网产业价值。增量配电业务的高明之处就在于它既通过配电价格监管机制让配电服务收益在“合理”水平,又明确鼓励社会资本开展有偿能源增值服务。因此社会资本将有足够动力去创新终端服务模式,而增量配电网的投资定位也不再是简单的供电服务网络,它将是社会资本面向用户提供能源综合服务的一个关键切入口。
《有序放开配电网业务管理办法》明确指出,“配电网运营者可有偿为各类用户提供增值服务”。因此对于社会资本而言,投资增量配电业务更大的价值在于可以依托配网资产做更多终端能源服务的创新,而终端能源服务的创新才是增量配电业务的精髓所在。另外,终端能源服务创新能够有效推动我国能源生产和消费方式的转变,促进我国能源的转型发展。
对于能源投资项目而言,由于风控等原因不少企业有较高的投资内部收益率要求。同时由于传统的体制机制不灵活导致能源项目商业模式单一,使得社会资本固化了投资思维,习惯以单一维度去分析能源项目的投资。然而对于增量配电业务而言,它不再是一个单纯的配电网项目,它所承载的是终端能源生产和消费模式转变的系统整合价值,它是直接面向用户提供多类能源创新服务的有效依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