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国家电网公司智能电网联合基金(以下简称智能电网联合基金)由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和国家电网公司共同设立,旨在发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导向作用,促进产学研结合,吸引和调动社会优势科技资源开展面向国家能源战略需求的基础前沿技术研究,提升我国电力工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智能电网联合基金是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组成部分,其申请、评审、管理和资金使用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基金项目管理办法》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执行。
智能电网联合基金2017年度接受以下12个领域26个研究方向的 “重点支持项目”申请,直接费用平均资助强度约300万元/项,资助期限为4年,研究期限应填写“2018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以及无工作单位或者所在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的人员不得作为申请人进行申请。
1.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申请(包括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和正在承担(包括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以下类型项目总数合计限为3项: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不包括集成项目和战略研究项目)、联合基金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直接费用大于200万元/项的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仅限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负责人承担,作为参与者不限)、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含承担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项目和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项目)、优秀国家重点实验室研究项目,以及资助期限超过1年的应急管理项目。
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时不限项;正式接收申请到自然科学基金委作出资助与否决定之前,以及获资助后,计入限项。
2. 智能电网联合基金面向全国,欢迎符合条件的科学技术人员按照本《指南》范围和要求提出申请。申请人应对我国能源电力领域的重要基础研究问题和实际需求有深刻理解,把握“智能电网联合基金”的定位,紧密围绕电网的实际问题和需求,凝练科学问题,聚焦研究方向,鼓励与国家电网公司系统单位联合申报项目。
(1)申请人在填报申请书前,应当认线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申请须知的相关内容,不符合项目指南和相关要求的项目申请不予受理。
(2)申请人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没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向依托单位基金管理联系人申请开户),按照撰写提纲要求撰写申请书。
(3)申请书正文开头应先说明申请本联合基金中重点支持项目相应的研究方向名称,如:[本申请针对(一)大电网规划与运行领域 1.“未来电网形态特征及其演进线”撰写],以便评审专家清楚了解申请人所针对的研究题目和内容。
(4)申请书中的资助类别选择“联合基金项目”,亚类说明选择“重点支持项目”,附注说明选择“智能电网联合基金”;申请代码1必须填写工程与材料科学部所属代码(“E”字母开头),申请代码2根据项目研究领域自主选择相应的申请代码。以上选择不准确或未选择的项目申请将不予受理。
(5)申请人应当按照联合基金重点支持项目申请书的撰写提纲撰写申请书;如果申请人已经承担与本联合基金相关的国家其他科技计划项目,应当在报告正文的“研究基础与工作条件”部分论述申请项目与其他相关项目的区别与联系。
(6)申请人应当认线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预算编报须知的内容,严格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关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科教〔2016〕19号)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的要求,认真如实编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
(7)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向依托单位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以及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等附件。
(9)资助项目在执行期间取得的研究,包括发表论文、专著、专利、励等,必须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国家电网公司智能电网联合基金”资助。如涉及国家电网公司有关生产和技术秘密,需经国家电网公司审查同意。
(10)凡与国家电网公司系统单位联合申请的项目,由国家电网公司系统单位负责在国家电网公司科技部备案。
4.依托单位应对本单位申请人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并在时间内将申请材料报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具体要求如下:
(1)应在的项目申请截止日期(2017年8月25日16时)前提交本单位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并统一报送经单位签字盖章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一式一份)及要求报送的纸质附件材料。
(4)可将纸质申请书直接送达或者邮寄至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项目材料接收工作组。采用邮寄方式的,请在项目申请截止日期前(以发信邮戳日期为准)以快递方式邮寄,以免延误申请。
通讯地址:市海淀区双清83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项目材料接收工作组(行政楼101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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