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投递手持智能终端设备(PDA)项目招标公告
2015-07-09
?招标编号:0714-EMTC02-5237
?招标编码:CBL_20150709_16022151
?开标时间:2015-07-29
?所属行业:机械电子电器,网络通讯计算机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所属地区:
受中国邮政集团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投递手持智能终端设备(PDA)项目项下的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 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投递手持智能终端设备(PDA)项目
2、 招标编号:0714-EMTC02-5237
3、 招标内容:
包号设备名称数量(台)
包1投递手持智能终端PDA(联通3G制式)27481
包2投递手持智能终端PDA(电信3G制式)14485
合计41966
(详见招标文件第六部分《货物/服务需求及技术规范书》)。
注: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投标。
4、 投标人资格条件:
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能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2) 投标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规的,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
3) 投标人应为所投标产品的制造商;
4) 投标人所提供的投标产品应具有工业和信息化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
5) 投标人所提供的投标产品应具有工业和信息化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
6) 投标人所提供的投标产品应具有国家相关认证机构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3C认证证书;
7) 投标人所提供的投标产品须通过招标人指定的检测机构的测试;
8) 投标人必须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并进行登记备案,否则无资格参加本项目;
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招标文件发售:
1)售价为500元人民币/包,若投标人不便现场购买,可采用银行电汇方式(不接受个人汇款)。电汇购买招标文件费用及附加EMS费(人民币50元)至招标代理机构,同时将电汇底单复印件(注明汇款用途、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及包号)连同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传真至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收到汇款后将尽快以EMS方式邮寄招标文件。具体事宜可与招标文件购买联系人联系办理。
2)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5年7月9日至2015年7月14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至4:30(时间)。
地点:市。
6、 投标样机的递交
投标人须按以下要求提交样机参加测试,如未按以下要求参加测试其投标将被。
1) 测试样机须与后续投标产品的品牌、型号完全一致。
2)样机的技术性能应满足本招标文件第六部分:货物/服务需求及技术规范书的要求。
3) 提供样机的数量
根据所投标的包次提供样机,具体数量为3台/包。
4)样机的封装要求
(1)样机须以“包”为单位分别封装和递交,不同包号的样机不得混装在一起。注:样机均不得含有任何投标人名称、品牌标识及其他特殊标记。
(2)内包装要求:内包装上均不得含有任何投标人名称、品牌标识及其他特殊标记。
(3)外包装要求:外包装上须注明包号、投标人名称。
5) 样机递交
6) 样机测试费用:3000元/厂家
7) 测试样机软件要求
(1)设备系统可安装第三方软件;
(2)设备应配备相应的条码扫描软件,要求可单次触发扫描和连续扫描(每3秒一次扫描,同时屏幕点亮,可计数);
(3)可设置屏幕一直处于点亮状态。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5年7月29日08:30-9:00。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7月29日9:00。
8、 开标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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